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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商标注册证的费用是多少?

作者:西藏春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20 08:55:56

有了技术成果我先申请专利还是先发表论文?在我国,专利申请的审批采取申请在先原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同样的专利申请,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因此申请人应及时将其发明申请专利,以防他人抢先申请。由于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发表论文、参见展会、开鉴定会都会公开技术而丧失新颖性,因此发明人有了技术成果之后,应当先申请专利,在发表论文,以免因过早公开技术而丧失了技术成果的新颖性,再也不能申请此项专利。

随着全球人口的老龄化,以及对生活品质的追求,生物科技公司的发展越来越受瞩目,越来越多的生物科技技术被应用在食品、药品、日用品上面,那么生物科技公司要如何注册呢?

生物科技公司,即开发新生物技术以及利用科学技术、生物技术研发新药物、新农业产品等产品的公司。生物科技公司注册门槛不高,但实际经营门槛很高,对于人员,特别是科研人员的要求很高。生物科技公司注册,如果经营范围涉及食物和日用品之类的生产,就需要前置审批,需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是医疗器械,那么也要申请相对应的许可证,才能开展经营。

生物科技公司注册流程如下:1、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递交核名申请;2、核名通过,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准备预审材料,网上递交,网上预审通过以后,工商柜台递交预审材料;4、工商出具回执单,就算预审材料没问题了,等待最终审核,印制营业执照;5、领取营业执照;6、带着营业执照原件去刻章,一般是公司三章(法人章、公司章、财务章),多的还会刻公司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7、带着营业执照原件以及盖章去银行开设公司基本户,领取开户许可证;8、法人及公司财务人员带着身份证原件以及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和公章去税务局核税(核定税种)。

生物科技公司注册所需准备材料:1、公司名称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法人、股东及监事身份信息4、注册资本5、公司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信息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7、公司章程8、公司股东会决议(法人独资时交股东会决定)。

在我国,西藏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局会下发《商标注册证》到商标申请人手上,《商标注册证》上面会记载着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等等信息。然而,《商标注册证》如果弄丢了该怎么办?商标注册证:是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成功后,商标局根据相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

补办商标注册证的费用:500元/件(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补办商标注册证的重要性企业在进行已注册商标相关业务的时候,经常需要商标注册证或者其复印件。那么具体有哪些情况需要?

①商标转让:在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是需要企业提交商标注册证的,如果没有商标注册证,那么商标转让是不能办理的。

②商标变更: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等信息变更的时候,需要通过商标变更来变更商标的信息,没有商标注册证办理不了。

③商标续展:商标到续展期、宽展期的时候,需要续展商标,同时需要商标注册证。

④商标侵权:在商标侵权的时候企业需要拿商标注册证来作为证据证明。

补办商标注册证的流程

①选择办理方式:(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只要给申请文件就好了(2)申请人直接办理:

②准备申请书件(《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商标代理委托书。

③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需要到北京商标局)

④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⑤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为进一步规范商标审查标准,做好商标审理工作,服务企业,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商标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的审查标准明确如下:

第一部分法律依据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应当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具体为:一、《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西藏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第二部分含“中国”字样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申请人及申请商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予以初步审定: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二、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三、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

四、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

第三部分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审查:

一、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二、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对于上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应当从严审查,慎之又慎,通过相关审查处处务会、商标局审查业务工作会议、商标局局务会议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过程中,商标申请人可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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