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西藏春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曲水公司商标续展的流程

曲水公司商标续展的流程

作者:西藏春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15 08:06:37

1.外资企业监事若设监事会,至少需三名监事成员。若不设监事会,可设一名监事即可。监事可以是外国个人也可以是中国大陆居民。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外资企业股东外资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股东会,若不设股东会,需按照公司要求设股东成员。股东是自然人需提交通行证或者护照并带上证件原件按照《公司法》到现场登记注册公司;股东是企业公司控股的需要在企业当地办理公证书并提交公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董事需带上企业印章到场登记注册。

3.外资企业董事外资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外资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即可以聘请大陆居民也可以委派外国个人担任。外资公司注册时,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材料。

4.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中国大陆注册外资公司,注册资本可根据《公司法》要求实际出资或者认缴出资,认缴出资的情况下需在章程说明缴清时间。在该认缴期间内需将注册资本打入外资公司外汇账户,聘请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5.外资企业公司名称外资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并按照当地政策命名公司名称,如:不可用英文或繁体。

6.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凭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公司章程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8.经营范围外资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中国对外资公司注册登记是实行审批制的,有些行业,如矿产、零售等是属于外资限制进入的行业,需中国商务部审批。

9.财务人员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10.法定代表人外资企业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即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外国人。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照片并且法人需要到工商部门现场办理。

二、外资公司注册步骤1.企业字号(公司名称)查询、名称预先核准2.办理地址证明(有房产证或者租赁凭证则无需办理)3.公司股东是企业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公证书(比如股东是香港公司的需在香港公证处或指定资质的律师所办理公证书)股东是公司的:需要公司的董事/法人到场一次并带齐公证书及其公司所有资料、印章股东是个人的:需要提交资料预约时间后所有股东及法人到现在办理4.办理公司营业执照5.做外商投资备案,前海一口受理的话备案和办照是一起提交的,拿到营业执照备案也同时完成。5.刻全套印章6.做税种核定7.开设银行基本户(法人需到场一次)8.开通社保账户及公积金账户

三、外资公司注册所需资料1.公司注册名称(市字号行业有限公司)2.法人、股东、监事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3.注册资本(认缴制)4.注册地址及房屋编码(我司可以协助提供)5.股东构成及信息、联系方式6.股东主体资格证明(外国人提供护照、港澳台户籍提供通行证)7.经营范围。

商标,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逐渐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商标是公司无形的财产,商标还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锐利武器,商标是企业产品的标志。

商标的申请主体分为两种,一是一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二是以公司名义申请的商标。不管哪一种西藏商标注册,都应该满足商标注册的申请条件,普通自然人不能申请商标,只有有营业执照的个人才可以注册商标,今天小编给大家说的问题就是,个人申请加急商标注册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以个人名义申请加急商标注册需要以下材料:1、提供设计好的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黑色的商标图样注册后,可以自由着色,但是黑白色商标很有可能被判定为没有显著性;彩色商标显著性强,注册后颜色不能更改)2、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联系人的正确、常用的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内容,如果您有疑问或者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以与我司取得联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为创业者提供商标注册、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等服务项目,我们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团队,将为您提供贴心的一站式服务,让您放心且无后顾之忧。

照抄晦涩的法律条文和枯燥的定义显然不是我们的风格,为了能让大家有更深入的感性认识,我们举例说明:人工智能时代,智能汽车成了各大巨头争相研究的领域。假如A公司的研发团队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成功研制了新一代智能汽车,那么A公司该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呢?

首先,产品在上市前应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比如取名为“ABC”,那么“ABC”就可作为这款汽车的商标,一旦“ABC”商标通过了注册,那么在智能汽车领域,未经A公司允许,他人就不可以再使用“ABC”这个品牌。

其次,仅仅不让他人使用“ABC”这个名字当然不能全面保护知识产权,比如智能汽车中具有突破性的技术就无法通过申请商标来保护。此时,专利就派上用场了。如果A公司为该项技术申请了专利,竞争对手即便破解了相关技术,也不能擅自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就最大限度地保护了A公司的专利技术不受侵犯。再次,软件系统对于智能汽车也非常重要,为了防止竞争对手抄袭软件源代码等,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软件著作权属于版权的一种),如果抄袭事件发生,A公司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就是强有力的维权证据。

综上所述,不同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各不相同:商标保护的重点是商品或服务的标志,而专利保护的重点是具有新颖性的技术,版权保护的重点则是独创性的作品。

从上文的例子也可看出,为了保护智能汽车的名称、技术和软件源代码,A公司分别申请了商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登记,以此达到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商标、专利和版权的性质不一样无论是商标、专利还是版权在注册申请时都需要进行人工审查,但基于三者不同的特点,审查的重点也不同:商标审查的是显著性,说的简单点就是能区分出来、跟别人不一样。比如美味牌苹果,就不具有显著性:由于美味是形容词,美味苹果涉及范围太广,这样的词不可能被某一家企业独占,也就无法被区分出来。

除了显著性外,商标还要审查相似性,即在相同类别下,不能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先申请。如果既有显著性又不存在相似标,那么商标就差不多可以通过审查了。专利审查的重点是新颖性,说的简单点,就是这个技术是前无古人的。审查方法也很简单,一般通过查阅现有文献的方法来判断。如果现有文献查不到,那么说明这个专利就具有新颖性。

版权相对特别,因为版权自作者完成之日起就获得了,不需要一个证书来证明自己的权利。看到这里很多人肯定要问,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做版权登记呢?其实,做不做版权登记,作者都享有版权,但谁是原作者就很难证明了。比如,你写了一篇文章,有一天别人用了,你怎么证明这篇文章就是你写的呢?

如果你写完文章后,做了版权登记,别人再盗用你文章的时候,你就可以拿出版权证书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版权登记,减轻了原作者的举证责任(如果不登记的话,原作者其实很难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或者说即便能拿出来,所花成本很高)版权登记的审查也相对容易,只做形式审查,不做实质审查,因此申请时间也非常快。版权审查的主要是独创性,说的简单点,就是你没有抄袭,其实这事是很难认定的,实务中,也有不少抄袭之作成功地申请了版权登记。

商标、专利和版权的保护期限不一样商标的保护期虽然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但是理论上说可以无限续展。专利的保护期限根据专利类型的不同所受到的保护期限不同,发明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的保护期限是10年。且不能续展。版权的时效为自作品完成之日起至权利人终生,甚至可以延续到权利人逝世后50年。

在实际运用中,可根据不同创意选择不同的保护方式。但是很多情况一个创意,既可以登记版权,又可申请商标或者外观专利。遇到这些问题尽量联系专业的代理机构,专业的知识产权团队将会给您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

目前正在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共33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共35条,对现行法30条进行了修改,其中删除7条,新增9条。此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全面修订,对于完善法律规则、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从总体上和具体条文上均扩大了调整范围送审稿与相关法律进行了界限划分和有机衔接。重新界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调整的“经营者”,扩大了经营者的范围,与《反垄断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具有合理性;与相关法律进行了界限划分和有机衔接,明晰了与《反垄断法》《商标法》《广告法》等关联法律之间的规则界限和规则衔接。在一些具体条文上也扩大了调整范围,如送审稿第五条关于“商业标识”的规定,扩展了“商业标识”的内涵和外延,扩大列举范围,把网站名称、网页、姓名、笔名、艺名、频道节目栏目的名称、标识等明确列举出来;第八条“关于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的规定,改变了过去“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缩小解释,扩大了对引人误解商业宣传行为的调整范围。增强工商、市场监管具体执法可操作性

一是对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第二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修改为“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相关部门也可以依照其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原规定对不同行业的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处罚尺度存在不尽相同等问题,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平性。送审稿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管辖权,解决了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行业立法肢解了工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权的问题。

二是送审稿第十四条增加了国家工商总局有权对其他扰乱市场秩序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认定的兜底条款,对将来出现的无法律规制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纳入到现行法律的调整范围,解决了列举式立法无法穷尽违法行为类型的问题。

三是规定了工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管辖权,明确了法律适用主体和监管责任。送审稿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相关部门也可以依照其规定进行监督检查”,明确了工商部门的一般管辖权及本法的法律适用主体,明确了监管责任,也给其他部门留有监管余地,避免推责卸责。

四是从总体上加大了监管部门调查取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力度,明确了违法当事人及相关人员配合调查的义务。送审稿第十五条增加了执法人员进入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场所进行检查,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财物实施查封、扣押及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的行政强制权力;第十六条明确了经营者及相关人员有配合调查的义务,并于第三十条规定了相应的罚则,为执法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是不再以“违法所得”作为处罚依据,改为以“违法经营额”作为处罚依据,规定了对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情形的处罚,且提高了处罚上限。送审稿以“违法经营额”取代“违法所得”作为处罚依据,且大部分处罚条款都规定了与“违法经营额”挂钩的处罚方式,且规定了对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情形的处罚,既增强了可操作性,又体现了过罚相适应的原则。同时,提高处罚上限体现了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加大了法律的规范力度。对特定概念及法律术语进行了定义和界定,送审稿对商业标识、市场混淆行为、相对优势地位、商业贿赂、商业秘密、有奖促销等法律术语和概念进行了界定,从立法层面直接进行解释,明确了立法者意志,增强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准确性,有利于消除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理解的混乱。

同时,送审稿删除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与《商标法》进行了衔接;删除了“公用企业或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排挤他人公平竞争”“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公平竞争”“低于成本价倾销”等条款,新增了对具有相对优势地位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的规范,与《反垄断法》进行了衔接。送审稿对于利用商业标识实施市场混淆行为的规定与《商标法》进行了区别,对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的规定与《广告法》进行了区别。

对当前新领域违法行为予以规制

一是新增了不得利用相对优势地位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的规定。我国《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此次送审稿删除了与《反垄断法》重复的部分,新增了对现实中普遍存在的利用相对优势地位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的规范,弥补了相关法律空白。

二是新增了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将互联网领域的干扰、限制、影响其他经营者的行为纳入了规制范围。在司法领域,法院审理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一般运用原则性规定。送审稿将此行为从立法层面正式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是新增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处罚条款。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着重于对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本身进行规范和处罚,送审稿则增加了对“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处罚条款,不仅处罚“主犯”,而且处罚“协同犯”。

四是增设了由国务院工商部门认定法律规范以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兜底条款。考虑到经济形态和技术手段等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况,送审稿增设了由国务院工商部门认定法律规范以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兜底条款,有利于增强法律的适应性和生命力。

五是关于商业秘密的定义,删除了旧法中“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限定,规定了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送审稿对商业秘密的定义删除了旧法中“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限定,“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不再是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必要条件;规定了权利人能够证明他人使用的信息与其商业秘密实质相同,以及他人有获取其商业秘密条件的,他人应当对其使用的信息具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加大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

六是增加了经营者明示有奖促销信息的义务,提高了有奖促销最高奖限额,但对实施违法有奖销售行为的罚则里,并未明确规定“没收违法商品”是否包含奖品在内。送审稿增加了经营者明示奖项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等有奖促销信息的义务,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把有奖促销最高奖限额提高到2万元。

七是充分利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与最新改革举措接轨。送审稿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了对“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导致市场混淆的”,责令当事人一个月内进行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该条规定利用最新改革举措,加大了对违法企业的信用规制。


 

版权所有:西藏春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